关于举办2026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第一届全国汽车工程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部署,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培养更多大国工匠、能工巧匠、高技能人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至2028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人社厅函〔2025〕128号)和《关于印发2025年至2028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二类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的通知》(中就培函〔2025〕109号)要求,由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和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以“技能照亮前程”为主题联合举办2026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一届全国汽车工程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二)承办单位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汽车应用与服务分会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重庆市巴南职业教育中心
重庆市江南职业学校
为确保竞赛活动的顺利进行,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共同组成2026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一届全国汽车工程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见附件,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技术工作委员会、裁判工作委员会和监督仲裁委员会等工作机构。办公室负责执行组委会的决策,协调、组织、实施和管理竞赛各项工作。技术工作委员会负责竞赛技术文件的编制、题库建设和各项技术相关工作。裁判工作委员会负责赛事活动的执裁、评分等工作。监督仲裁委员会负责赛事活动的争议仲裁和违规处理等工作。
二、竞赛职业(工种)
竞赛设3个职业(工种),分别是机动车检测工、汽车整车装调工、汽车零部件装调工。
每个赛项分为职工组(含教师)和学生组两个组别,两个组别均为双人赛项。
三、竞赛标准
各职业(工种)均由理论考试和实践操作两部分组成,其中理论考试占比20%,实践操作占比80%,分别依据《汽车装调工国家职业标准(2018版)》《机动车检测工(在用车部分)国家职业标准(2019版)》高级工及以上知识和技能要求进行命题。
四、参赛对象
职工组:凡从事相关专业或职业的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在校教师可报名参加相关职业(工种)的赛项,无年龄、学历和职务限制;
学生组:相关专业全日制在籍学生可报名参加相关职业(工种)的赛项。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以职工身份参赛。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已签订劳动合同,享受社保的人员不得参加学生组竞赛。
每位选手只能选报一个赛项,均需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参赛选手应思想政治素质好,职业道德修养高,无违法违纪记录。学生组指导老师不得同时以职工组选手身份参加比赛。
五、竞赛安排
竞赛分为全国决赛和省级(赛区)选拔赛。选拔赛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赛区进行,各赛区在组委会统一指导下,按照竞赛章程和相关制度组织赛事工作,按分配名额,通过选拔赛选出的选手参加全国决赛。
(一)省级(赛区)选拔赛组织要求。选拔赛分多赛区进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省级选拔赛赛区,并由其相应牵头单位组织实施选拔赛。请各地企业、院校及个人向相应的赛区牵头单位报名参赛,具体赛区和报名要求见各省级(赛区)选拔赛报名通知。选拔赛具体时间由各赛区牵头单位确定,在组委会统一指导下,组织赛事工作并另行通知本赛区的参赛单位和选手。不具备选拔赛开展条件的赛区,可由相应牵头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推荐选手参赛。
(二)全国决赛组织要求。参赛队以赛区为单位参加全国决赛,决赛拟定于2026年11月在重庆举办,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各赛区根据省级(赛区)选拔赛结果,并将决赛选手名单报送组委会。组委会按照全国各地区汽车产业规模、人口数量等综合因素确定各赛区参加决赛的选手名额,名额数量另行公布,每个赛项的单一组别参加决赛的队伍上限为50支。
六、奖励措施
(一)对于获得各职业(工种)决赛第1名的参赛队伍(选手),按相关规定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相应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不重复颁发(下同)。对于获得各职业(工种)决赛第2—7名的参赛队伍(选手),按相关规定晋升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参加决赛选手数量的50%以内。
(二)各职业(工种)获奖选手按参赛队伍(选手)总成绩排名分设一、二、三等奖,比例分别为参赛选手的10%、15%、25%,由组委会分别颁发一、二、三等奖证书;其他选手颁发参赛证书。
(三)各职业(工种)获奖选手及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参加全国决赛选手数量的50%以内。
七、工作要求
(一)做好组织管理。各地要切实履行竞赛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竞赛全过程监督管理制度,做好竞赛重点环节的规范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做到节俭办赛、廉洁办赛,务求实效。
(二)做好安全防控。各地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原则,配合赛事举办地有关部门科学合理制定竞赛期间的卫生、安全应急等处置预案,明确专门机构和责任人,落实公共卫生、消防、人身等安全责任,确保各赛事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三)做好新闻宣传。各地要高度重视竞赛新闻宣传工作,统筹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通过多种方式,做好宣传推广,扩大赛事影响力,积极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宝星 15011502905
邮 箱:ybx@sae-china.org
参赛意向报名:

各赛区办赛单位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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