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科技进步奖形式审查内容
来源:中国汽车工程学会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是否相符?项目名称、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员是否输入有误?
二、 1)主要完成人员登记表是否齐全,排序是否明确,前后有无矛盾之处,是否有完成人员签字?
2)完成人员与主要研制人员是否一致?完成人员中不得有鉴定或验收人员.
3)主要完成人员应明确写明在此项目中,对项目创新点的贡献及工作量。
三、主要完成单位公章是否齐全?
四、推荐单位是否合适,申报等级是否明确?
五、该项目是否获得过省、部级科技进步奖?
六、技术评价证明是否齐全?
七、经济效益(最好是财务章)及应用证明是否有公章?
八、项目的应用时间是否在两年以上?
九、所有证明目录是否与附件相符?
十、有无技术总结报告?
十一、文本装订是否合格(总厚度不超过130张A4纸,提倡双面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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