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科技进步奖形式审查内容

来源:中国汽车工程学会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是否相符?项目名称、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员是否输入有误?

二、 1)主要完成人员登记表是否齐全,排序是否明确,前后有无矛盾之处,是否有完成人员签字?

2)完成人员与主要研制人员是否一致?完成人员中不得有鉴定或验收人员.

3)主要完成人员应明确写明在此项目中,对项目创新点的贡献及工作量。

三、主要完成单位公章是否齐全?

四、推荐单位是否合适,申报等级是否明确?

五、该项目是否获得过省、部级科技进步奖?

六、技术评价证明是否齐全?

七、经济效益(最好是财务章)及应用证明是否有公章?

八、项目的应用时间是否在两年以上?

九、所有证明目录是否与附件相符?

十、有无技术总结报告?

十一、文本装订是否合格(总厚度不超过130张A4纸,提倡双面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