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氢燃料电池制造工》国家职业标准参编单位及编写专家的通知

来源:中国汽车工程学会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发布船舶岸基管理工程技术人员等职业信息的通知》(人社厅发〔2026〕35号),氢燃料电池制造工正式纳入国家职业目录。依据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下达的国家职业标准开发计划,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将作为牵头单位开发《氢燃料电池制造工》国家职业标准。

为汇聚国内氢燃料电池制造领域龙头企业、科研院所、相关院校等专业力量,充分覆盖产业一线岗位实际需求,保障标准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本标准参编单位及编写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工作主要为编制《氢燃料电池制造工》国家职业标准,包含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比重表四大核心模块。工作全流程包括:产业岗位调研、典型任务提炼、标准文稿起草、多轮研讨修订、社会征求意见、内部技术评审、送审答辩等。

二、征集对象

1.国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氢燃料电池原材料、膜电极、电堆、零部件、燃料电池系统制造、生产装备开发、氢能技能人才培养等相关工作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行业社会组织等。

2.编写专家由申报单位统一推荐,不受理个人单独申报专家;同一单位最多推荐1名核心编写专家。

三、参编单位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社会信用良好,无重大失信记录及相关行政处罚;

2.在氢燃料电池制造领域具备扎实业务积累,熟悉氢燃料电池生产工艺流程、岗位设置、从业人员能力要求;

3.能够固定委派1名核心编写专家,保障充足时间,全程参与标准研制全流程;

4.承诺配套必要人力保障,可按时完成分配的标准编制任务;

5.具有一定的经费支持和保障能力。

四、推荐编写专家条件

1.恪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无学术不端、不良信用记录;

2.从事氢能相关行业技术、生产、教学、研发工作5年及以上;

3.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

4.了解国家职业标准编制规则,熟悉《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具备较强技术总结、文稿撰写能力;

5.能够保障工作时间,独立承担分配章节撰写、校对、意见汇总、企业调研访谈等任务,按期交付成果。

五、申报程序

1.填写《参编单位申报表》(详见附件1),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填写《参编专家申报表》(详见附件2),附相关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3.请于2026年11月13日前将填写后的word文件和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文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4.牵头单位将根据标准编制需求,综合考量申报单位及专家的专业能力与行业经验,择优选定参与编制工作的单位及专家。

六、其他事项

1.参编不收取费用,因标准编制产生的会议费、差旅费、专家咨询费等相关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

2.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回,请申报单位自行留存底稿。

3.在标准研制期间,若参编单位、专家参与度不足、无法按期完成任务,牵头单位有权取消其参编资格。

4.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杰  联系电话:13021185186

电子邮箱:dj@sae-china.org

 

关于征集《氢燃料电池制造工》国家职业标准参编单位及编写专家的通知

附件:

1.参编单位申报表

2.参编专家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