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会员会费怎样缴纳?
来源:中国汽车工程学会
▶学会团体会员的会费按以下标准收取:
有本单位推荐的人员担任学会副理事长的每年30000元;
年产值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每年10000元;
年产值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每年5000元;
其他单位每年2000元。
▶ 如遇法人单位和其所属机构同时成为学会团体会员时,应分别交纳会费。
▶ 团体会员单位按年度交纳会费。交费时间为每年5月31日前。上半年批准的新会员首次交纳会费按年度应交会费全额收取,下半年批准的新会员首次交纳会费按年度应交会费的50%收取。
▶团体会员单位也可根据各自情况申请一次交纳多年会费,但一次最多不得超过五年。
▶当团体会员单位选择一次交纳多年时,如遇本单位推荐人员增补为学会副理事长,应自次年起按 “有本单位推荐的人员担任学会副理事长的”交纳会费。如遇本单位经营状况变化,会费不补不退。
▶团体会员会费应全额向学会秘书处交纳,会员交纳的会费中的40%由学会秘书处统一调配使用,60%下拨会员入会申请受理机构使用。
- 大家都在看
-
1
2025FSCC方程式汽车大赛技术检查表1.1
-
2
《全固态电池性能建模仿真技术导则》团体标准立项
-
3
智驱未来・走进北大 —— 汽车产业协同创新峰会成功举办(附成果清单及简介)
-
4
会议动态|“数智赋能·绿色驱动”2025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涂装技术分会学术年会在长春隆重启幕
-
5
《科创汽车月报》2025年9月刊
-
6
2025FSEC&FSAC competition Postponement Announcement
-
7
新能源汽车软磁器件新产品新技术研讨会成功举办
-
8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电器技术分会第三届委员会换届大会暨2025汽车电子电器技术创新论坛
-
9
《硫/卤化物全固态电池用正极材料电性能测试方法》团体标准正式立项
-
10
智能底盘2025年度第二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