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2011年团体会员会费的通知
来源:中国汽车工程学会
根据《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章程》和《团体会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缴纳会费是每个会员单位应尽的义务,请贵单位于5月底前将今年的会费汇至我会秘书处。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礼士路支行
户 名:中国汽车工程学会
账 号:02 0000 3609 0890 72309
汇款用途:请注明团体会员会费
联 系 人:赵月岚联系
电话:010-63345599转895
我学会收到会费后,即开据由财政部监制、民政部印刷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并按贵单位登记的地址邮寄给联系人。
- 大家都在看
-
1
《电动汽车驱动电机用铁基非晶合金带材技术规范》团体标准正式立项
-
2
《动力电池低温快速加热技术》(北汽新能源)课题成果
-
3
《乘用车安全气囊系统误作用试验的数据采集方法和要求》团体标准正式立项
-
4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全国科技活动周系列活动在重庆站启动
-
5
关于开展“飞舆高校行-江苏理工学院站”活动的通知
-
6
CIBF 2025 || 高倍率电池及大功率快充技术研讨会举办
-
7
《动力电池使用退役机制研究》课题成果
-
8
【5·30】向中国科技工作者致以崇高敬意!
-
9
粽香伴童趣,温情系家园!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粽享童趣双节同乐”主题活动圆满举行
-
10
关于召开第三届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博士生学术论坛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