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职业教育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国汽车工程学会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 2022 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2〕9 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行指委办函〔2022〕1号)等文件要求,全国汽车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汽车行指委”)为做好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申报个人或单位于2022年9月30日前,登录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网上填报工作。按申报要求选择汽车行指委推荐并完成材料上传。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汽车行指委指定邮箱,以上传平台和发送邮箱时间为准,逾期将不予受理。同时将主要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包括申报书、成果报告、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等,每项成果材料(一式两份),于10月3日前邮寄至汽车行指委秘书处。申报系统,申报账号及密码请与汽车行指委秘书处联系,另行发送。具体申报条件及要求见附件。

汽车行指委将组建“2022 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汽车行业评审专家组”,完成对申报项目的评审鉴定等工作,得分最高的前4项为最终推荐名单,名单于10月10日在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官网及汽车行指委公众号公示。

2022年10月20日前,汽车行指委督促指导申报个人或单位将推荐成果的全部纸质材料寄(送)达成果第一完成人或完成单位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其复核后一并上报教育部。

联系人:徐念峰

联系方式:16601167136

邮箱:xnf@china-sa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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