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专门(专业)委员会及委员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国汽车工程学会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汽车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规划(2022-2025年)》要求,为有序开展全国汽车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汽车行指委”)各项工作,依据教育部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办公室《关于行指委、教指委下设专门(专业)委员会的注意事项》(附件1)函件,汽车行指委将组织开展专门(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组建及委员申报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门(专业)委员会机构设置

(一)汽车行指委下设汽车制造类、新能源汽车类、智能网联汽车类、汽车维修类、汽车营销类五个专业类指导委员会和课程思政专门委员会、教师发展专门委员会、校企合作专门委员会等三个专门委员会,各专委会在汽车行指委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根据汽车行指委机构设置、专委会主要职能和工作需要,各专委会设主任委员1人(由行指委副主任兼任)、常务副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不超过2人、秘书长1人,视工作需要可设副秘书长1-2人。

(三)专委会秘书处设在常务副主任委员所在单位,秘书长由常务副主任委员所在单位推荐。秘书处常设专务秘书1名配合秘书长开展专委会工作,并负责专委会日常联络和协调工作。

二、申报遴选办法

汽车行指委委员根据自身情况均应选报进入相应专委会,此次新增专委会委员总数不超60人,同一单位推荐的委员(含汽车行指委和专委会)总数不超2人。

专委会委员可由相关单位推荐或自荐。专委会常务副主任和副主任委员、秘书长需申报审核、在线答辩(方案、时间另行通知)。汽车行指委秘书处根据申报答辩结果和其所在单位支持力度择优推荐。

专委会主任委员、常务副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如有必要)和委员由汽车行指委主任委员办公会确定,由汽车行指委主任单位中国汽车工程学会聘任并颁发聘书。

三、其他

(一)汽车行指委关于专委会组建方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专委会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附件3。

申报人员填写《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推荐表》(附件4),

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将上述材料盖章扫描件(PDF文档)于9月30日前发送至汽车行指委秘书处邮箱。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中磊

联系方式:13775234366

邮箱:qchzw@sae-chin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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