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9首届“北京越野杯”全国职业院校 汽车改装技术技能大赛的通知

来源:中国汽车工程学会

各相关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积极发展汽车赛事、旅游、文化、改装等相关产业,深挖汽车后市场潜力”文件精神,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改、以赛促建,促进校际联合与校企合作,加快汽车改装技术专业建设,提升职业院校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积极培养具备时代“工匠精神”、适应汽车改装行业发展急需的技术技能型青年匠师。在广大会员院校的支持和参与下,我会以中汽学服[2019]63号文发启成立了汽车改装与运动产教融合创新联合体,并通过“以赛促教”的方式推进汽车改装专业的设置。经我会和联合体论证,拟举办2019首届“北京越野杯”全国职业院校汽车改装技术技能大赛。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包括性能改装、场地越野、商业营销和教师说课四项。

性能改装要求参赛选手(仅6名参赛学生)在120分钟时间内,以小组作业方式,使用赛场提供的配件、工具、材料等,依据厂家技术标准和竞赛要求,在北京BJ40 PLUS竞赛整车上完成四轮减震器、四轮轮胎轮辋、前保险杠、后保险杠的拆卸、更换、调整和检查任务,并完成记录表。

场地越野要求参赛选手(仅2名参赛教师)在30分钟时间内,以双人协作方式,依据赛事规则和安全要求,在专门竞赛场地内依次通过竞赛目标路面,从发车点至终点完成计时越野测试。

商业营销要求参赛选手(仅6名参赛学生或学生代表)在10分钟时间内,以现场陈述的方式,依据竞赛要求,使用赛前制作的答辩文件,完成对北京BJ40PLUS整车改装方案的创意方案设计、解析与推荐,并回答评委的关联问题。

教师说课要求参赛选手(仅2名参赛教师或教师代表)在20分钟时间内,以某一实际改装任务或客户委托命题,如“升级氮气避震”、“加装电吸门”、“车辆改色”等,依据赛事规则和要求,在多媒体中心完成教师说课竞赛,并回答评委的关联问题。

二、竞赛时间与地点

1.比赛时间:拟定于2019年8月上旬。

2.比赛地点:另行通知。 

三、竞赛方式及规则

1.本赛项为团体赛,每支参赛队8名选手,性别不限。其中参赛学生6名,参赛教师2名,师生组合,分段竞赛。

2.赛项分中职组和高职组两个组别。中职组为中等职业学校汽车专业全日制在籍学生(含中专、职高、职教中心、技工学校、高职和技师学院五年制一至三年级学生)高职组为高等职业学校汽车专业全日制在籍学生(含高职、高专、成人高校、高职和技师学院五年制四至五年级学生、本科院校高职类全日制在籍学生)。竞赛项目、技术平台、评分标准等全部相同,同场竞赛、独立排名。

3.以院校为单位报名,不得跨校组队,每校每组别限报1队。每队2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各参赛院校须确定领队1名,可由指导教师兼任,并作为参赛队第一联络人。

4.各参赛队驾驶员和领航员由已报名确认的指导教师兼任,且必须参加赛前驾驶培训并通过考核认证。

5.各参赛队参赛师生资格审查工作由参赛院校负责,大赛执委会行使对参赛人员资格进行抽查的权利。

6.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如备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因特殊原因无法参赛,务必于开赛10个工作日之前出具书面说明,经大赛执委会办公室核实后予以更换;团体赛选手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比赛时,由大赛执委会根据赛项特点决定是否进行缺员比赛。

四、奖项设置

1.中职组、高职组分别设团体一、二、三等奖。按照竞赛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实际参赛队总数为基数,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10%、25%、35%(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2.获得团体一等奖的指导教师,由主办方授予“优秀指导教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五、报名及相关事项

1.参赛报名收取3000元报名费,由协办单位《汽车之友》杂志社有限公司统一收取并出具发票。如有院校提前汇款请将报名费用提前汇至以下账户并注明“汽车改装报名费”。

账户名称:《汽车之友》杂志社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燕京支行(518)

账    号:0109 0518 20012011 2019 022

2.有意参赛院校请在附件一参赛回执表中填写,于2019年4月28日17:00前将回执表和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组委会秘书处。

秘书处联系人:张烁 

电话:010-5091-1099 135-2225-2929  

邮箱:zhangshuo@sae-china.org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102号天莲大厦4层,100055

赛事规则联系人:

张永斌  

电话:010-5091-1097

手机:187-1002-2263

李春芳  手机:131-4619-8325

赛事商务联系人:徐念峰

电话:010-5095-0077

手机:166-0116-7136

 

附件:参赛回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