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国汽车工程学会

各相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15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5〕200号),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作为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推荐渠道之一,负责汽车行业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及名额

2015年科技部分配给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名额3名。

候选对象分别由各相关单位推荐,经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组织专家评审后向科技部推荐。

各单位可推选“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

二、推荐条件

1.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

——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人选为海外引进人才的,须已回国工作两年以上(2013年8月25日前回国,以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正式工作协议或合同为准),并保证在今后5年内每年在国内工作9个月以上。

三、工作要求

1.坚持好中选优,确保推荐质量。要严格选才标准,将人选的科学诚信、业绩贡献和发展潜力,作为人才遴选的主要条件,切实把好质量关,确保申报信息真实,推荐对象具有较强竞争力。推荐工作要公平、公正、公开,程序要科学、严格、规范。

2.坚持向科研一线和企业科技人才倾斜。重点支持在科研一线潜心研究的科技人才。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法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参加申报。

3.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申报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一个类别项目,且不能同时申报“万人计划”其他类别项目(如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教学名师以及青年拔尖人才等)。重复申报的,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

4.已入选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或连续申报两次未入选的,本年度不再申报。

5.8月7日前,各有关单位将加盖公章后的推荐情况报告、《2015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候选对象信息简表》及其电子版,报送至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综合管理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薄颖

电 话:010-50950013

电子邮箱:by@sae-china.org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102号天莲大厦四层

附件:信息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