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二届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人和候选团队的通知

来源:中国汽车工程学会
各相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科技部 国务院国资委 关于评选第二届全国创新争先奖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27号)要求,中汽学会在汽车行业内开展创新争先奖候选人及候选团队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 推荐渠道和名额
1. 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会士:每人可以独立推荐1名创新争先奖候选人 或者 1个创新争先奖候选团队;
2. 学会牵头成立的电动汽车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汽车轻量化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中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联盟、中国汽车零部件技术创新组织:每个机构可以推荐1名创新争先奖候选人 和 1个创新争先奖候选团队。
 
二、 推荐条件
1. 创新争先奖候选人和候选团队负责人必须是中汽学会个人会员;
2. 创新争先奖候选人和候选团队应在近三年内至少取得过1项国家级奖励(不要求等级和排名)或者中国汽车工业科学技术奖、其他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及以上,不要求排名)。
3. 符合附件1 中“二 评选条件”所有要求。
 
三、 推荐工作要求
1. 各推荐渠道应充分发挥优势,扩大人才发现和举荐视野,坚持优中选优,确保推荐质量。
2. 被推荐候选人及候选团队需在本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考虑到今年推荐工作时间紧张,各单位公示和学会评审将同期进行。若通过评选的候选人或候选团队在公示期存在异议,将直接取消本次推荐资格。
 
四、 材料报送要求和报送时间
1. 电子材料报送要求和报送时间
(1) 《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书》PDF版;
(2) 候选人根据《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书》“重要成果列表”栏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候选团队根据《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书》“主要成绩和贡献”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带目录)。
学会不受理涉密材料。
    请各推荐渠道于4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以邮件的形式发至联系人处,候选人所在单位、推荐渠道需加盖公章,候选人及推荐专家需签字(候选团队核心成员不需要签字)。
2. 书面材料报送要求和报送时间
中汽学会将尽快组织行业专家进行评选,通过评选的候选人及候选团队需登陆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和评审管理系统(http://qwyc.cast.org.cn/)填报相关资料,在线提交成功后,使用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打印书面材料。“候选人和候选团队注册密码”另行发送。上报书面材料包括:
(1) 候选人及候选团队所在单位公示情况报告1份,公示情况报告模板详见附件4;
(2) 《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书》纸制版一式8份,其中原件5份,复印件3份,不要装订,用夹子或曲别针夹好;
(3) 附件材料1份,单独装订成册;
(4) 推荐材料非涉密证明(保密审查部门或所在单位签章)1份,非涉密模板详见附件5。
请各入选候选人及候选团队务必于4月27日前将书面材料快递至联系人处。
 
五、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薄颖
联系电话:18519212120
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荣华南路13号院7号楼6层(中航国际广场H5座6层)(100176)
电子信箱:by@sae-china.org(邮件主题请注明:第二届创新争先奖推荐工作)
 
二O二O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