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关于组织推荐2017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通知

来源:中国汽车工程学会

各有关单位:

现将《科技部关于开展2017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40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为做好汽车行业推荐工作,现将补充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根据科技部限额,我会可以推荐3名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二、推荐渠道

1.单位推荐,每个单位可以推荐1名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1)连续缴费3年及以上的单位会员;

(2)学会牵头成立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3)学会所属各分支机构;

(4)各地方学会。

2.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和会士可分别独立推荐1名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三、条件要求

1.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个人会员并且热心学会工作;

2.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

3.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5.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汽车行业内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6.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为海外引进人才的,须已回国工作2年以上(2016年3月9日前回国,以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正式工作协议或合同为准),并保证在今后5年内每年在国内工作9个月以上。

四、其他

1.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遴选,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挖掘优秀人才。

2.请于2018年2月9日前将推荐表扫描件(pdf格式)报送我会,依托单位内部公示材料于2018年2月28日前报送。

3.我会将组织行业专家进行评议,择优确定正式推荐对象。各推荐对象需通过国家科技项目申报中心正式申报,并于3月8日前将申报书邮寄我会。

4.问题咨询及联系人:薄颖,电话:010-50950013,13810914996,邮箱:by@sae-china.org